1. 海關 估價
關稅 須按照 海關 產品估價以硬通貨或按現(xiàn)行匯率以盧布支付,。 海關 估價一般以進口產品的貿易平臺礎,。另外也征收貨物實際成本0.15%的海關手續(xù)費。臨時進口費為1000盧布,。根據(jù)海關規(guī)定,,海關處理程序不應長于一個月。如俄羅斯海關拒絕接受貨物,,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產品須運返原產國,。
2.加入自由貿易協(xié)定狀況
俄羅斯沒有加入任何自由貿易協(xié)定,但與歐盟有一項往來協(xié)議,。俄計劃加入關貿易總協(xié)定/世界貿易組織,,普遍享受美國的最惠國待遇及普惠制。
3.自由貿易區(qū)/倉儲
在俄羅斯沒有實際意義上的自由貿易區(qū),。有幾個自由經濟區(qū),,意在鼓勵在特別區(qū)域內進行投資;還有幾個自由 關稅 區(qū)和自由貨庫,,在上述兩區(qū)域勿須繳納海關 關稅 。在這些區(qū)
域內可進行許多生產及商業(yè)活動,,但不能從事零售,。庫存期限不限。自由關稅區(qū)和自由貨
庫均地處海關地帶(機場,、碼頭,、鐵路及卡車站)。
俄在全國各地批準了一批所謂自由貿易區(qū),,這些區(qū)域允許免稅進口大量產品,。
4.禁止進口
海關代碼沒有列出任何在任何條件下均禁止進口的產品。
5.特別進口條件
沒有特殊進口條款,。
6.臨時進入
臨時進口免于海關關稅,,但必須在海關的監(jiān)控下進行。臨時進口費用為1 000盧布,。再出口的產品在海關批準后關稅予以償還,。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再出口應以最初進口后兩年之內完成,。
7.出口控制
1992年6月,,俄政府引進了對所謂“戰(zhàn)略性原料”的出口額度及許可制度(包括原油、石油產品,、天然氣,、有色金屬、化肥,、木材,、黃金、鉆石,、電能等),,這些產品在俄國內市場的價格明顯低于國際市場價格。經濟部與各專業(yè)部協(xié)作確定額度,,對外經濟關系部負責控制許可的頒發(fā),。1994年早期,獲得許可的“特殊出口商”約有600家,。1994年5月23日,,一項總統(tǒng)法令決定從1994年7月1日起廢除所有的出口額度和許可要求,雖然政府還不能準確斷定哪些產品將因此受到影響,。
從理論上看,,所有上述產品的出口對所有注冊公司均實行開放,但實際上要進入它們的如石油管道等出口系統(tǒng)產品仍將碰到諸多限制,。政府曾宣稱,,對于那些國內市場價格低于國際市場水平的產品,,政府將繼續(xù)征收出口稅,武器,、軍需設備以及有雙重用處的原料和技術將繼續(xù)需要申請許可,。
8.進口許可
對于一些不同種類產品的進口,包括格斗及體育用武器,,自己用品,、爆棄、軍需以及密碼儀器,、放射性材料,、廢料如鈾,劇毒以及麻醉品,、貴金屬,、合金以及寶石等,均須申請進口許可,。大部分許可由俄羅斯對外經濟關系部或其地方分支機構批發(fā),,由國家海關委員會監(jiān)控。體育武器及自己用品的進口許可由國家內務部頒發(fā),。
9.關稅及進口稅
伴隨著進口管制的普通自由化,,1992年俄開始實施進口稅或海關關稅系統(tǒng),。從此,,進口稅幾次提高。最近的一次是于1994年3月15日頒布,、1994年7月1日實施,。新的稅率表意味著13%~15%的進口稅,比大多數(shù)西方國家的進口高出幾倍,。最近,,俄羅斯政府宣布一項新的計劃,將超過30%的進口稅調低,。此項改動將于1994年第四季實施,。
除了進口稅之外,針對進口的產品還有另外兩種稅率:消費稅和增值稅,。消費稅是針對一些“奢侈”品,,例如酒、香煙,、小汽車等,。其稅率在10%至250%不等。增值稅率為23%(實際上是20%的增值稅加上3%的特殊增值稅),,其征收基礎是進口價格加上進口稅再加消費稅,。
10.稅收
(1)法人稅:俄羅斯聯(lián)邦政府1992年1月通過了一項新的公司所得稅法,,從而大幅度地改變了現(xiàn)行的稅率結構。新法令有效地將大部分實體(包括外國公司)的標準所得稅率從32%削減到18%,。咨詢和審計服務所得收入征稅稅率為25%,。匯兌服務、經紀人的事務所以及其他,、金融活動的公司所得稅率為45%,。法令不設置免稅期,只有200名或低于200名雇員的合同在新的立法通過以前能夠繼續(xù)享受免稅期待遇,。
稅收的基礎是以毛收入超過生產成本的過剩部分來計算的,,但勞動辦成本不包含在這些成本之中。一般只有本地勞動力成本需納稅,,因為流動雇員普遍由管理服務合同控制,。對于分紅、利息,、特殊使用權,,新法規(guī)定了18%的預扣稅。貨運的預扣稅為6%,。
針對外國在俄羅斯的合法實體還有幾項特殊條款,。如果單獨的會計記錄保存給公司在俄的運作,則可征稅收入由該實體與稅務部門協(xié)議確定,。另外,,外國實體可以選擇交納利潤稅或所得稅。
(2)個人所得稅:俄羅斯政府在1991年12月通過了個人所得稅的立法,。該法規(guī)定俄羅斯與外國居民有義務在其在當年增添的收入納稅,。非常駐人口只為其俄羅斯所得收入納稅。
所有所得收入均應納稅,,包括工資和獎金,,對外國人還包括困難補助、生活費用的增長以及其他類似費用,。退休金,、租金、公司用車維修費,、商務旅行支出均視為與商務有關費用,,不屬于應納稅之列。外匯收入要根據(jù)俄中央銀行在得到收入時公布的匯率折換成盧布,。所得稅稅率按不同等級在12%一40%之間,。最低應征稅收入等級是42 000盧布以下,幾乎所有在俄羅斯工作的外國人均被列入40%稅率一檔,。
(3)其他稅種:所有俄羅斯或外國的在俄從事商務活動的合法實體均需交納增值稅,。所有在俄羅斯生產或銷售的產品及有關服務均為增值稅征收對象,,出口產品例外。由于對不動產出售的增值稅無法確定,,所以實際增值稅率要高于28%的原稅率,。增值稅計劃于1993年下調至20%。